2019-07-110次瀏覽來源:網絡
近日有落戶城市,上海市、據了解本次十大最難落戶城市的評選是根據夫妻投靠、購房、投資、納稅和就業五個方面及細分指標評估中國城市戶籍開放程度的。由此可見,在當前的條件下,上海市市最難落戶的城市。
從公布的數據顯示,十大最難落戶城市排名分別是上海市、上海市、三亞市、市、深圳市、海口市、天津市、蘇州市、青島市、西安市。其中,“北上廣深”作為外來人口聚集地比較高的一線超大城市,面臨的人口壓力最大,戶籍附帶的條件最多,特別是上海市的戶籍開放度得分達到0.9268,在當前的條件下獲得上海市城鎮戶口的難度最大。
除了“北上廣深”,戶籍開放度最低的是三亞市和海口市,分別排在十大最難落戶城市的第三名和第六名。這與兩個城市特殊的區位有很大關系,三亞和海口作為中國熱帶旅游度假城市,每年冬季吸引了東北等地區大量離退休人員過冬。
據統計,最近幾年,每年到三亞養老的“候鳥”一族有40多萬人。在這類稀缺性的特殊區位城市,由于很多自然條件是其他城市不具備的,戶籍制度限制往往也比較嚴格。
戶籍開放程度除了跟城市的規模、功能定位有很大關系外,跟城市所在的區域有著非常緊密的關系。
在中國傳統的區域劃分中,戶籍開放程度得分最低的是華南地區,該區域城市戶籍開放度平均分值為0.4166;其次是華東地區,平均分值為0.3070;開放度最好的是華中地區、西北地區和華北地區。從區域內部的差距來看,根據標準差的大小,區域內部差距最大的是華南地區和華北地區。
按照地理區位來劃分,不同區域城市戶籍開放度的差異更加明顯。根據得分,戶籍開放程度最低的是以上海、天津為代表的環渤海地區,戶籍開放程度的平均分值為;其次是以上海、和深圳為代表的東南沿海地區,戶籍開放程度的平均分值為0.3335;再其次為西南地區,戶籍開放程度的平均分值為0.3163。戶籍開放程度最高的地區是中部地區、西北地區和東北地區
為了保障境內來滬人員的合法權益,規范人口服務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促進本市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境內來滬人員,適用本辦法。
積分制度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留學生落戶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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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持證人以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目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向社會公布。
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留學生落戶上海
第七條
加分指標包括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創業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積120分。
創業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于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
持證人在本市投資創辦的企業,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20分。 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20分。留學生戶口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于1倍的,積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