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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上海居住證及落戶政策出現重大改革。海歸落戶上海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據下月1日正式施行的《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本市將重點引進包括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業家在內的五類人才,對其在居住證積分、居轉戶、直接落戶等首次予以優惠措施。其中,獲得創投首輪千萬元投資的創業人才,只要符合條件者就可直接申辦落戶。
市人社局局長周海洋表示,《實施辦法》的最大特點就是強化市場導向,以市場評價方法統籌體制內外人才引進條件,進一步確立人才引進的市場主體評價權。主要以薪酬評價、投資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等市場化方法引才聚才。
創業人才:在居住證積分政策梯度上,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連續滿6個月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企業入駐孵化器期間,積120分。留學生戶口
在居轉戶政策梯度上,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2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留學生落戶中介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500萬元及以上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的,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3年。